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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依蝴蝶 摄
《通知》要求:各城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按照方便群众、合理布局、安全有序的原则,统筹考虑交通、市容、环境等因素,划定辖区夜间惠民服务经营区域和路段,确定夜间经营时段,方便商户经营。
《通知》明确:各城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严格落实“定区域、定时段、定类型、定标准、定措施、定责任”的“六定”管理要求,不得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区域之外开展占道经营活动;不得在店外进行食品制作、露天烧烤等加工作业;不得噪音扰民和污染环境;不得占压盲道和消防通道;不得损坏市政公用设施;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影响车辆通行。
根据《通知》规定,各城区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对临时开放的区域和路段要加强规范管理;城市管理、卫生防疫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交通、商务、消防、住建、生态环境、水利湖泊、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市直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。城管执法部门要将依法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,柔性管理、包容执法;各经营主体要落实好“门前三保”主体责任,自觉服从管理,规范经营。
《通知》各项措施从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进行试运行,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。
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:王全利 编辑:苏琦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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